医疗过错导致医疗费损失如何处理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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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明贺律师讲医疗纠纷:患者遇到医疗过错、医疗事故而导致人身损害的,除却直接死亡的,大部分患者都需要治疗医源性损害,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成为了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的核心项目。但司法时间中,被告医院经常提出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系患者治疗其入院时原发病的费用,与治疗医源性损害无关,与患者的损害事实无关,使得案情扑朔迷离,医疗费范围及数额不易认定。修明贺律师从此出发点向大家讲一下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中医疗费损失认定的司法原则。

医疗费是指治疗损伤所需要的费用,一般是指医疗急救费,门诊、挂号、检查、化验、药品、手术、住院治疗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赔偿数额=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如果患者因为医疗过错所导致的人身损害,所导致,器官功能出现障碍的,则除了诊疗费用以外,还可能包括,如果损害影响到外貌,则通常还要包括整容费用。

司法实践中对医疗费的审查,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

1.      审查医疗费支出与侵权行为是否有关联,即医疗费是否为治疗侵权行为所导致损伤而产生的费用

2.      审查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审查医疗费的具体费用时,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      治疗医院,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是所在地的医院,转外地医院应看治疗是否是同一病情,治疗是否有连续性,如果治疗同一损害,该部分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b)     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因侵权行为所导致,治疗受害人,固有疾病所产生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c)      当事人在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单位购买药品,要评价其是否为正规的治疗患者损害的必须药品。

d)     对于住院费的赔偿应属必要合理的开支,要考虑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于可以在门诊治愈的伤情应当严格把握,对住高档次的病房,一般应按普通病房费用计算。

e)      检查诊断费和辅助检查费检查的重点是,重复检查和高额费用检查。

f)       后续治疗费是指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但留有器官后遗功能障碍,确实需要再次治疗的,或者病情尚未恢复,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如进行安装假肢、整容、取钢板、内脏移植、矫形手术,

g)      现实生活中患者可自行到多家医院进行诊疗,对于到多家医院诊治的费用是否应当予以赔偿,原则上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患者到多家医疗,要看多家医院治疗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如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则在多家医院进行治疗的费用就可以赔偿,伤情复杂患者可以到较高级别的医院或者选择专科医院进行治疗,比如患者为了方便可以选择离家较近的医院治疗等情形,该费用也可以赔偿。

从司法原则来看,人民法院对于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费赔偿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所以患者一方需要律师帮助其做好举证、说明和辩论的工作,修明贺律师提示各位医疗事故医疗费赔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内容:

1.      患者都是有病才去住院治疗的,没有谁会没病会到医院看病,虽然人民法院的司法原则明确治疗固有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宜支持,但如何界定固有疾病,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内容。我们举个例子,患者因脊椎手术中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导致的下肢功能丧失,如果在住院期间为了美观,割了一个双眼皮,那割双眼皮的费用我们不要求赔偿,这属于患者要求美容或者治疗其原发疾病而产生的费用,但是对于脊椎手术的费用我们要求坚决赔偿,过错的脊椎手术系导致患者下肢功能丧失及各项损害的侵权行为,患者一方不能为被告医院的侵权行为买单,如果让我们的患者为一个损害自己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的过错医疗行为买单,所以侵权行为其本身所对应医疗费亦属于损害赔偿费用范围。

2.      医疗费赔偿的主张需要律师帮你做好规范的证据,医疗费所涉及的治疗项目、合理性、以及相关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用等损失,必须形成严密的证据链,以快速、详尽、严密的形式呈现给法院,才可以得到应用的赔偿支持。

3.      大部分案件,医疗费会涉及到报销,不论是农合报销还是医保报销,报销都是可以的,医疗费票据原件上交给保险也是可以的,但切记一定要保留报销回执,并加盖报销机构的公章,法律上医疗费的报销回执效力等同于票据原件。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医疗费损失赔偿的法律问题非常多,必须赔偿是赔报销后的还是报销前的?存在欠费没有医疗费发票是否可以主张赔偿?住院缴费押金单是否可以用作医疗费损失证据?等等问题,在实际办案中都会出现,修明贺律师将在后续的节目或文章里向大家不断介绍。



2018年7月10日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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